鸚鵡洲

spacecraft

骨中的骨

*8500+

*竹马

*参考书目《务虚笔记》《树犹如此》

 

 

 

1

我记得那年夏天很热,我十四岁,竖在墙角的电风扇老是发出一种钝刀子割肉的声音,吱呀吱呀——蔡程昱抱着书四仰八叉地躺在凉席上,刚吃完午饭,他一边翻书一边撩起背心,露出肚子上的一小团软肉,我挨着他坐下了,黏糊糊的,他皱着脸蹬了我一脚,“子棋,热。”

 

我往旁边挪了挪,“看什么呢?”

 

他不耐烦地抬起书,敲了敲封皮上的五个大字,哦,《倚天屠龙记》,前几天往学校对面的书店借来的,那书店又黑又小,他一扎进去就得磨蹭俩小时以上,我抽着烟蹲在马路边的水泥桩子上等他,日头一点点落下去,他揣着四本指甲盖那么厚的书出来了。

 

“你怎么又抽烟。”

 

“闲着无聊。”

 

他想了想,“好抽么,给我也尝尝。”

 

我把烟屁股递给他,他吸了一小口就装模作样地咳嗽起来,“别抽了,对身体不好。”

 

他这话说得很没意思,好像谁没看过那张被尼古丁腐蚀的肺部图似的,问题是会让人成瘾的东西都这样,既痛苦又甜蜜。我无所谓地耸耸肩,“你说话越来越像我妈了。”

 

说到这儿他来劲了,眨眨眼,“你妈今晚还炖不炖牛肉汤了,炖的话我去你家吃。”

 

“想得美。”

 

“子棋——”

 

蔡程昱住我家楼下,隔着层十来厘米的水泥板,只要扒着阳台栏杆往下看,就能看见他坐在小马扎上聚精会神地写作业,我不写,我的作业都是抄他的。

 

我们上同一所学校,进同一个班级,写同一份作业,从六岁到现在,我从来没有跟蔡程昱分开过,连我妈都说我们像一对连体婴儿,就差把手脚绑一块儿了。

 

他对此毫无自觉,当然了,也没有自觉的必要,他隔三差五地往我家跑,有时候会从楼下的小卖部捎来两根奶油雪糕,生怕雪糕化了,蹭蹭蹭地跑上六楼,我听得出他的脚步声,留着门,他一进来就坐到那架二手的电风扇前,掰正了扇头对着自己的脸吹,吹得头帘儿直愣愣地竖在热风里。

 

那四本《倚天屠龙记》借来没几天他就看完了大半,我爬到窗边,天是水蓝色的,天上飘着的云很淡,白色的光线穿过云层落到香樟树上,又穿过叶隙,在水泥地上投下一片灰蒙蒙的影子。

 

我问他要不要出去逛逛,他摇摇头,“太热了,不想动。”

 

我一把夺过他的书,“走吧,我请你吃雪糕。”

 

我们穿过两条马路,去了离家最近的公园,那里边有片人工湖,不大,岸边栽着绿油油的垂柳,我们蹲在柳条下捏着小石子打水漂,他从小就不会玩这个,我笑他,他还不服气,铆足劲儿地扔,手边捡来的一堆石子全扔进了水底。

 

他垂头丧气地站起身,“我要吃雪糕,你说请我吃的。”

 

我嗯了一声,把裤兜里的零钱掏出来点了点,七块五,又点了一遍,七块六,还有枚一毛钱的硬币,不能再多了。他嫌我寒酸,请人吃东西就装那么点钱,我心说你真是不知好歹,就这七块六还是我省早饭钱攒下来的。

 

不过看在他心情不佳的份上,我没说,由着他刻薄两句也没什么,我们趴在超市门前的冰柜上——说是超市未免抬举它了,可跟楼下的小卖部比起来,那些过于明亮的灯光和琳琅满目的货架,都远远地超出了我们的认知。

 

在大堆花花绿绿的雪糕里,蔡程昱慎重地挑了一根巧乐兹,三块五,刚好能买两根一样的。

 

薄薄的巧克力脆皮上洒满了坚果粒,底下是牛奶,凉丝丝的,中间还裹着块阿华田脆饼。


蔡程昱吃得满嘴都是,化掉的奶液流到指头上,他咂咂手,“比楼下的雪糕好吃多了。”

 

我十万分同意,趁着我妈上班还没回来,我偷偷地从压岁钱里抽出一张绿色的票子,跟蔡程昱又跑回那间超市,一人一口气吃了五根巧乐兹。


结果可想而知,我拉肚子拉得脱水不说,我妈还发现了我偷拿压岁钱的事情,蔡程昱也没好到哪儿去,听说夜里就送医院挂水了。

 

这一切实在是太荒谬了,我蹲在厕所里笑,我妈提着我耳朵骂的时候我还在笑,我一笑她骂得更厉害了,可我没法跟她解释,蔡程昱伸出舌头舔手指的样子,多像一只舔奶的小猫儿啊。

 

 

 

2

中考分出来的那天蔡程昱一大早就去了学校,我守在电视机前等NBA直播,他要走了我的准考证,还说我不上心,跟没事人儿似的,自己考了几分也不在乎。

 

我懒得跟他理论,在乎有用吗,考都考完了,板上钉钉,在乎了也不会改变什么。我嗯嗯啊啊地应着,恨不能把两颗眼珠子扣下来贴到电视屏幕上,临走前他问我,你一点都不怕我们分开吗?

 

第三节结束的时候,蔡程昱回来了,哐哐哐地拍我家门,我惊得手一抖,喝水的玻璃杯摔了个稀碎。

 

我盯着那堆碎片盯了足足三十秒,百感交集:第一,这是我妈上个星期刚买的;第二,我完了;第三,我得拉上蔡程昱垫背。


我拉开门,正打算说服他一起去跟我妈负荆请罪时,他一个鲤鱼打挺跳到了我身上,抱着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什么过线了太好了我们又能上一所学校了。

 

看他那喜出望外喜极而泣的样子,我差点以为自己瘫痪在床二十年,今天才学会直立行走,非得拉起横幅普天同庆不可。

 

我们还是去了一样的高中,分到了一样的班级。蔡程昱是前几名,高分录取,我压着线进的,优生搭配差生,水到渠成的事情,我跟他做了同桌。

 

开学后没多久我认识了马佳,在教学楼后边的那块橡胶球场上。我不怎么说话,打累了盘着腿坐在篮球架底下休息,他主动递了根烟过来,“打得不错嘛。”

 

这叫什么,这叫英雄惜英雄。我不动声色地点点头。蔡程昱就不懂这些,他问我十个大老爷们儿追着一颗球跑到底有什么好玩的,我无言以对。

 

其实我很清楚我跟马佳才是一类人,抽烟、逃课、打网吧,相比之下,蔡程昱倒像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他成绩好脾气好人缘好,没有我这些臭毛病,从小到大我们没少为这个吵架,十二岁那年的冬天,我们甚至在雪地里打了一架。

 

那时他还没发育开来,四肢又细又长,大脑袋顶在瘦弱的身体上,像个古怪的布偶娃娃。他坐在地上,膝盖和手肘蹭破了皮,穹顶又缓缓地落下雪来,他红着眼睛,眼泪水攒在眼眶里,也不哭,就这么恶狠狠地盯着我,我推了他一把,想把他的眼泪水推出来。

 

过了很久,雪停了,他拍拍屁股站起来,挽起袖子,把胳膊上的伤口送到我眼前,“子棋,疼。”

 

我这才感到一点内疚,可更多的是闷,胸口闷,闷得喘不上气来。我背着他回去了,他太瘦了,轻飘飘的,像一团破败的棉絮。

 

我是一九九七年出生的,我妈这样说,户口本上也这样写,但人在五岁之前是没有记忆的,我的意思是,我可能被骗了,万一是九六年呢,也可能是九八、九九,这本就不得而知。一直到蔡程昱搂着我脖子、趴在我背上时,我才确切地感到,我的生命开始了,十二岁,是的,我的生命始于十二岁。

 

 

 

3

期末考的前一天蔡程昱来问我读文还是读理,我躲在桌肚里玩手机,头也不抬地说:“理吧,不想背书。”

 

他笑了笑,“我也是。”

 

“你成绩好,能去实验班吧,”我说,“惨了,以后没作业抄了。”

 

“你考好点不就行了,还能在一起。”

 

我如临大敌地瞪了他一眼,“考这学校就差点要了我的命,你还想我考实验班?蔡程昱,你万一上了什么清华北大,我是不是也得跟着去啊。”

 

我一心期待的快活日子被那群矜矜业业勤勤恳恳的祖国园丁截胡了。他们没花几天就批完了六百来份期末考卷,老陈头通知放假时间延后,讲完各科考卷才能放假。

 

我不情不愿地去上了早课,放学后蔡程昱来我家吃午饭,吃完他回学校,我睡午觉,才十二点五十,也不知道他去那么早做什么,我没问,脑袋一挨枕头就不省人事了,那天中午我睡得格外的沉,张着嘴,醒来时口水流了一枕头,已经两点二十了。

 

我当初是以怎样的速度从两亿颗精/子中狂飙突进抵达终点成为受/精/卵的,我现在就以怎样的速度踩着上课铃冲进了教室。老陈头看都懒得看我,懒洋洋地杵在讲台上,看上去比我还不乐意来学校,也是,老师加班,学生补习,相看两相厌。

 

“你这午觉睡得够久啊。”蔡程昱小声地说。

 

“没上闹钟,忘了,还等着你来叫我起床。”

 

“我不吃完饭就来学校了吗,你这什么记性?”

 

“行啦,”我摆摆手,跟他胡缠起来可就没完没了了,“以后我自己上闹钟。”

 

跑得太急了,那股劲儿一直没缓过来,我喘着气脱下外衣,拧开矿泉水吭哧吭哧地灌了几口,这时老陈头晃了晃手里的纸片,“实验班的名单出来了,我把名字念一遍,有什么问题下课了来办公室找我。”

 

听他这么一说,我那颗尚未从剧烈运动中平息的心脏再次加速跳转起来,我紧张,周围的气氛更紧张,可他好像有什么恶趣味,很享受这种鸦雀无声但蓄势待发的紧迫感,他放慢语速,一字一顿的,就像综艺节目里故意设置的无聊的悬念,揭开谜底前同一个镜头要放八百遍,急得你抓耳挠腮恨不能把导演从电视机里拖出来痛打一顿以消心火。

 

我摩拳擦掌,一看蔡程昱,居然跟没事人似地转着笔,我看着心烦,一把拉过他的手,“你别转了,怎么还没念到你名字,我急都快急死了。”

 

他愣了愣,“你想我去实验班?”

 

“想啊,实验班条件多好,保不准你就上清北了。”

 

“你想我上清北?”

 

这说的是什么废话,我横了他一眼,老陈头手里的那张名单好像没有尽头似的,怎么念也念不完,我提心吊胆地握着他的手,他忽然笑了起来,可能是在嘲笑我手心里不断冒出的冷汗,也可能是别的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用了很大的力气回握住我的手,就像十四岁那年紧紧攥住的雪糕,生怕会化开。

 

“好了,以上念到名字的同学,恭喜你们。”老陈头顿了顿,带头鼓起掌来。

 

我不解地看看他又看看蔡程昱,“怎么回事,漏了?”

 

他摇摇头,“我不去实验班,刚跟教务处说了。”

 

“哦,你大中午的不休息跑学校就为了这个?”

 

“算是吧。”

 

“你这都什么毛病,考上了不去?”

 

“谁跟你说我考上了?”他眯起眼睛,十分得意地说,“我拉肚子了,没去考试。”

 

“什么?”

 

“我拉肚子了,子棋,我一口气吃了五根巧乐兹。”

 

我想问为什么,可嗓子眼涩得冒烟,喝多少水都不顶用了。我们的手藏在课桌下,粘连到一起,六岁时我拉着他的手在旷野里飞奔,十二岁时我拉着他的手捉蝉,十四岁时我拉着他的手教他打水漂,我们有过无数个手拉手的时刻,再没有哪个时刻像现在这样动魄惊心。

 

 

 

4

蔡程昱在草稿纸上写了很多诗,这样说也不准确,他不会写诗,不过是拾人牙慧而已。海子写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他就写子棋,今夜我在德令哈。

 

高三的下半年他写过一首王国维的《阮郎归》,那是早春,风声很响,哗啦哗啦地拍着窗户,老陈头正在讲上次的模考题,蔡程昱没听,自顾自地写,顶着边缝,先写阮郎归三个字,想了想,把阮字涂掉了,改成龚,然后冲我眨巴眨巴眼睛,像一个做了好事满心期待赞美的孩子。

 

下课铃响了,老陈头夹着教案刚走出教室,振东就咋咋唬唬地嚷了起来,分班后他一直坐我们前桌,是个没什么本事的家伙,脑满肠肥,光会凑热闹了。

 

“写什么呢?我看看,最后一题是怎么解的,就看一眼!”

 

他嗖一下抽走了蔡程昱的草稿纸,盯了那么十几秒,他放声大笑起来,兴奋得堪比发现新大陆,“看呐!快来看!”

 

好事的听到了呼唤,渐渐围拢过来,两侧的人越积越多,蔡程昱紧捏着拳头,鼻翼因过于急促的呼吸而微微翕动,他们并不在意蔡程昱的感受,当然也不会在意我的,他们只想为蓄积已久的压力找一个宣泄口、一个合理的可肆意嘲弄的对象。

 

“行了,振东,还给我。”

 

他们充耳不闻,又往前翻了几页。

 

“还给我。”

 

他们吹起了口哨。

 

我打了振东一耳光。

 

顶头的那条楼梯连着地下车库,狭隘昏暗,平时没什么人会去,我跟蔡程昱并排坐在水泥台阶上,光线顺着大开的高窗漏下来,漏在他惨白的脸上。

 

他问我要了一根烟,烟尾打着卷,翻起黑边,他不再咳嗽了,一口接一口地抽着,往鼻腔里呼出白气。他盯着我,忽然笑了起来,“子棋,你喜欢我吗?”

 

我没有回答,我也没法回答,我想起了十二岁那年我们打架的原因,他站在马路边,正是下课的时间,他穿着一件滑稽的绿色羽绒服,把手拢在嘴边,十根指头冻得通红,他大声地喊:“子棋!我喜欢你!”

 

来往的人群好像都停下了脚步,有那么一刻我感到世界静止了,雪不再往下落,我恨极了,一方面恨他不过是多读了几本书,就敢大言不惭地对感情高谈阔论,一方面又恨他将我置于这样难堪的境地。我涨红着脸,抱着他一齐跌进了雪坑里。

 

他说,你喜欢我。

 

他抬起眼皮,我很久没有仔细地看他的眼睛了,那双光华的眼睛,细细的,又深又黑的眼珠,眼白泛着淡青色,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像大海,像雪,像花枝上的露珠。一些随时会吞噬我的东西。

 

他咬着我的嘴唇亲了下去,柔软的舌头,舔舐着我的牙齿,烧焦的烟,凉的,滚烫的,我又想到了猫,生涩且笨拙地舔着牛奶,我喜欢他吗,我不知道,我不喜欢他吗,我不可能不喜欢他,我的生命是因为他开始的。

 

 

 

5

蔡程昱把他的诗选大作,即那沓草稿纸,塞进了教室的储物柜里,他的柜子是五层左数第六个,他是走读生,不常用这柜子,里头积了层薄薄的灰,锁早就坏了,他去学校旁边的精品店买了只新的换上。

 

振东也换了座位,他没跟老陈头说被打耳光的事,只说自己近视,看不见黑板,想往前调几排。我乐得清净,耳边再没有叽叽喳喳的吵声了,偶尔在食堂或者走廊上碰见他也不打招呼,权当没看见,擦着肩膀就过去了。

 

时间久了我反而有些愧疚,我竟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他,何况他也没什么坏心眼,至多是蠢而已。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蔡程昱的时候,他吸溜吸溜地吃着面条,连汤带面的吃干净了,抹抹嘴,这才苦口婆心地说:“你就是心软,这种坏东西你都可怜,迟早要吃亏的。”

 

吃完早饭离早自习还有六分钟,教学楼下的宣传栏前罕见地围起了大批学生,我和蔡程昱一人捧着一杯豆浆,他垫着脚朝里看去,我懒得凑热闹,正想说我先回教室了你慢慢看,他的脸色却沉了下来,圆睁着双眼,往后退开两步,然后头也不回地朝楼上奔去。

 

怎么回事?我慢吞吞地走到他刚才的位置上,于是我看见了,那块方形的玻璃板上贴满了草稿纸,纸上写满了数学公式和英文单词,还有诗,每一首的开头都是子棋。

 

子棋,我害怕发绿的玻璃,我害怕学会说谎,我们不是两滴眼泪,有一滴已经被擦干。

 

子棋,我们打过许多架,我总赞美你的疯狂,你为了获得钦佩,还吞下过一把石子,我不需要吞咽,我的抽屉里有奖状。

 

子棋。

 

子棋。

 

子棋,绝望没有翅膀,爱也没有,我不讨论它们,可我的爱同我的绝望一样生机勃勃。

 

那块玻璃板忽然变得很大很大,压在我身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奇怪的是我并不害怕,我只是感到无边的无可名状的哀痛,在我的血管里流淌、发酵,钻入脑皮层,嘶咬着最脆弱的神经。

 

我扒开人群,站在那些诗面前,我应该把它们撕下来,撕碎,迅速地扔进垃圾桶里,可我怎么舍得呢,我只能捏着边角一点一点地撕,我忍不住想笑,在不知情的人眼里,我这副样子大概很像个惺惺作态的小丑。

 

五层左数第六个柜子的锁被撬开了。

 

蔡程昱拽着振东的领子,使了很大劲儿,骨节咯吱咯吱响,振东比他矮了许多,被勒得脸色通红,他咬着牙问:“是你!是不是,是不是!”

 

振东连连摇头,“不是,不是,我不知道是谁。”

 

我很少见蔡程昱生气,大多数时候他都维持着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的五好青年形象,但我知道他的灵魂其实是一块坚固的顽石,所谓柔软不过是覆在石面上的一堆积雪而已。

 

我靠在门后,他没注意到我,没有人注意到我,我听见有人小声地说,同性恋。先是很轻的一声,两声,三声,无数的声音汇聚到一起,同性恋,同性恋,同性恋。

 

蔡程昱转过身,那些声音又不见了,他走到我跟前,露出了一个怪异的笑容,不,不止是怪异,甚至可以用丑陋来形容,他说,子棋,好疼啊。

 

之后的事情就没什么可说的了。高考前我一直被锁在家里,学校和老陈头对这件事采取了冷处理,毕竟蔡程昱是冲刺985的种子选手,他被直接调进了实验班。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妈正在喂我吃药,我的右手被打折了,我却觉得十分可笑,那五根巧乐兹不白吃了吗?

 

“你还有脸笑,”我妈放下水杯,“你怎么做得出这种事?”

 

“我做了什么?跟蔡程昱打架,教蔡程昱抽烟,还是偷压岁钱给蔡程昱买雪糕吃?”

 

“我不是说这个。”

 

“那你说哪个?”

 

她不说话了。哦,我明白了,原来牵手拥抱接吻更加的十恶不赦。

 

高考一结束蔡程昱就搬走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都被我妈删得干干净净。他离开的那天我站在窗口悄悄地打量他,他穿着水蓝色的衬衫,裸露的小臂在光里晃来晃去,我很想跳下去,我会摔断两条腿,或者摔成一滩肉泥——搬家的皮卡开走了,于是我意识到,我彻底失去他了。

 

 

 

6

高中毕业后我找了许多兼职,白天在饭店端盘子,晚上就去酒吧驻唱,那个酒吧在我家附近,离市中心很远,生意不好,因此十分清净。

 

我每晚唱十首歌,唱完了差不多是凌晨两点,跟老板和同事打招呼,带走后厨的大垃圾袋,堆到巷口,明天一早会有垃圾车来收,然后去对街的便利店买烟,走着回去,偶尔在楼下的烧烤摊打包一份宵夜。

 

背后有双眼睛正看着我,耐心地看着我做这些无聊的琐事,我知道的,但我一次也没有回头,可能是在期待些什么,我说不上来。

 

在认识蔡程昱之前,大概四岁的时候,我妈带我去参加了她好友的婚礼——对一个四岁的孩子来说,这意味着他不得不和一大群陌生人吃一大桌子怎么吃也吃不完的饭菜,没有玩伴,没有自由,不许胡闹,不许添乱,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乏味且无意义。

 

但那场婚礼不同,新郎是基督徒,婚礼在教堂举行,于是这个四岁的孩子第一次见到了斑斓的花窗玻璃折射出的美丽的菱形光斑,见到了拱顶下垂如同天空的尾翼,见到了茶色的浮雕和洁白的纱裙——事隔多年,我仍感到无比的心悸,甚至还记得牧师说过的话。

 

“耶和华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我报了一所离家很远的大学,开学的前一晚我把行李箱带到了酒吧,塞在吧台底下,六点的火车,我本来是打算天一亮就直接离开这座城市的,但我再见到了蔡程昱。

 

那晚的客人比平时要多一些,三三两两地坐在昏黄的壁灯光里,暗的,静的,只听得见自己的声音,我抱着吉他唱“美人消息隔重关,川途弯复弯。沉沉空翠厌征鞍,马前山复山。”

 

趁着间奏的时间,我问台下,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吗?

 

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我叹了口气,正要接着唱时,角落的方桌上有人举起手,笑着说:“知道,《阮郎归》。”

 

他的声音让我不自觉地想到了竹子拔节,清脆,干净,还带着雨后的水汽。


“是啊,阮郎归。”

 

我们去了酒吧后面的小旅馆,他喝得不少,掏身份证的手抖个不停,口齿不清地说要一间大床房。前台皱着眉毛奇怪地扫了我们一眼,好在她见多识广资历不浅,开房而已,不值得惊讶。他接过房卡,拉着我飞快地跑进电梯,他摁下楼层,六楼,什么也没说,但掌心正覆着一层薄薄的汗液。

 

腰窝是陷进去的,陷得很深,盛着光,一泓水,他伏在潮湿的边角打卷的墙纸上,像砧板上一尾光溜溜的鱼,他轻轻地呻/吟着,连喘息都是轻的,生怕惊动什么似的,又被什么托起,被什么放下,我捧着他湿漉漉的脸颊,汗水落下来,落在那颗小痣上,我咬着他的嘴唇,舌尖卷起一股又一股白浪,吞进胃里,他的眼神却透明得宛如初生的圣子,我想到教堂,振翅飞起的白鸽——主啊,我骨中的骨是个男人,我的肋骨被取出来,做成了一个男人,他是我生命的发端,血肉的源头,这世上没有女人,只有他,我的肋骨,唯一一根肋骨。

 

我捏着他的腰杆,我说,蔡程昱,我们逃吧。他诚恳地回答,好。

 

我们一边躺在床上抽烟,一边用手机订了车票。我们要逃去哪里,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能再失去他了。他抱怨说这整个假期什么都没做,天天待在家里,实在闲得发慌了想看场电影,也必定有某个亲戚作陪。

 

“我差点就见不到你了,”他说,“幸亏碰见了佳哥——马佳,人真不错,我上厕所碰见的,跟他说了两句,他就带我翻厕所跑了!我妈还在商场里等我呢,打了好几个电话,我没接。”

 

“你再不回电话,她得报/警了吧?”

 

他不置可否,拆开手机后盖,把电话卡拔出来扔进烟灰缸里,“我们要逃,子棋,要逃得远远的。”

 

凌晨四点的时候空调坏了,蔡程昱睡不着,说想吃雪糕。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他已经在穿衣服了,打算去楼下的24小时便利店买两根巧乐兹。他穿着我的外套,口袋里还有点零钱,我让他把我的手机带上,他摆摆手,“就几步路,那么大个人,又不会丢了。”

 

我听见门合上的声音。

 

他再没有回来。

 

我捏着那只被拆了卡的手机,去问便利店的店员有没有见过一个和我差不多高,瘦瘦的,白白的,穿黑外套的男孩,店员说没见过,我问了很多遍,问到他不耐烦了,把监控调出来给我看,我才相信蔡程昱真的没有买到他想吃的巧乐兹。

 

我在小旅馆里待了整整三天,马佳找到我时吓了一跳,他说我没个人样,跟孤魂野鬼似的。我懒得接茬,他又没头没脑地问,“你怎么还在这儿?”

 

蔡程昱被振东捅伤了。

 

负责这个案子的民/警说他本来是想报复我的,为此还跟踪了我许久,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直到那晚的凌晨四点,街上一个人也没有,我出现了——穿着我外套的蔡程昱出现了,他握着刀跟在蔡程昱身后,一刀从背后捅进去,另一刀捅在肚子上。

 

我见到振东时他蹲在拘/留/所的角落里,打着抖,不断地重复着,“不是我贴的,不是我,你们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要打我,为什么,为什么?”他这幅样子让我想到了蔡程昱的妈妈,她也问为什么,问我为什么要把蔡程昱害成这样,害得他不去高考就算了,居然还害得他差点没命。

 

他们的问题我一个都答不上来,蔡程昱确实被害了,可时至今日,我仍不知道罪魁祸首是谁,如果说是我的话,那么我对他的爱将无从解释,是的,我爱他,我害了他,我们全力以赴,却一败涂地。

 

浓泼黛,缓拖鬟,当年看复看。只余眉样在人间,相逢艰复艰。

 

 

 

7

蔡程昱又搬家了,搬到了其他城市,他学着去过所谓的正常人的生活,复读、上大学、工作、结婚、生孩子,他也不确定这样算不算正常,但选择这样的生活的话,他就不必活在日复一日难捱的梦魇里了。

 

后来他带着妻子和女儿回来过一次,他没有变,只是老了一些,他的妻子眼睛很大,眉毛很淡,尖尖的猫脸,女儿长得像他,小名叫绵绵,白白的小小的,脸上有三颗小痣,跟他小时候的长相几乎一模一样。

 

我们约在一块儿吃饭,蔡程昱的酒量还是不好,喝了两杯就涨红了脸,指着我向他妻子介绍,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说,是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他哇地一声吐了,她连忙扶着他去洗手间,我和绵绵坐在包厢里,她凑到我跟前,拉着我的手,“子棋——”

 

基因真是个奇怪的东西,连叫我名字的语气都没有分别。

 

“爸爸刚才撒谎了。”

 

“什么意思?”

 

“你们不是朋友,对不对,他肚子上有条很长的疤,他和我说过,你从那里挖走了一根肋骨。”

 

“别担心,爸爸没有生气,他还说了,你是他最喜欢的人,”她像个小大人似地叹了口气,她的手很软,温柔地抚摸着我的眼睛,“可是子棋,你为什么在哭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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